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公告
信托贷款事项概述 - 公司与西藏信托签订贷款合同,获得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贷款 [1] - 贷款用途为偿还公司存量有息债务及补充日常营运资金 [1] - 贷款总期限为自首笔贷款发放之日起12个月 [1] - 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配偶许华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 综合授信安排 - 公司董事会已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2] - 综合授信种类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多种形式 [2]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余额为138,760.78万元,未超过上述额度 [2] 信托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 贷款人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借款人为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 贷款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年利率为4.5% [3][4] - 贷款期限为12个月,担保方式为控股股东及其配偶的连带保证担保 [4] 信托公司基本情况 -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注册资本为52亿元人民币 [2] - 公司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本次贷款为公司日常运营补充必要资金,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和财务结构 [4] - 此举旨在增强资金统筹的灵活性与配置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