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低空经济建设 重磅文件来了!真金白银补贴
中国基金报·2025-11-27 18:15

政策核心与时效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1] - 政策旨在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机遇,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低空经济创新发展强市[7] - 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1][11] 低空示范场景支持 - 鼓励拓展低空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将无人机、直升机应用于灭火、救援、医疗、农林等公共服务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7] - 支持低空物流试点,对使用中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新开通航线,常态化运营1年以上且年度执行不少于500架次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航线支持15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7] - 探索发展城市空中交通业态,对开通的通用航空短途运输及eVTOL商业运行航线给予支持,市、区县两级各承担50%支持资金[2][7] - 支持发展低空商文旅体融合业态,鼓励开展低空飞行体验、表演、游览及承办航空体育赛事[7] 低空产业创新发展支持 - 支持企业开展试飞测试,对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航空器试飞测试基地,按不超过投资额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3][8] - 支持低空制造业创新发展,对“订单式”研发制造项目按不超过投资总额2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支持,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方按不超过产品实际收款额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3][8] - 支持低空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对新增获批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500万元支持[4][8] - 培育低空经济优质企业,对新获评的低空领域国家级、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支持,对“智能工厂”“未来工厂”项目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500万元支持[4][8] - 支持低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不超过投资总额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支持,特别重大项目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4][8] 低空基础设施与要素保障 - 支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对空天信息地面站网配套建设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金额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5][10] - 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将低空地面基础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支持利用现有场地划设起降场[10] -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按投资总额1%给予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5][10] - 探索人工智能赋能低空领域,对租用智能算力资源按实际算力服务金额20%给予每个单位每年最多不超过100万元支持[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