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事件概述 - 长城证券总裁李翔于2025年7月18日突然以“个人原因”辞去总裁及财务负责人职务,且辞任后彻底脱离公司体系,离职流程为当日提交辞呈、当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未安排任何过渡性职务[1][8] - 李翔的离职时点敏感,正值长城证券因保荐企业特发信息近2亿元财务造假案面临监管追责的关键阶段,引发市场对其“避责跑路”的联想[9][10] - 李翔在长城证券任职长达30年,2019年4月正式担任总裁,2020年10月起兼任财务负责人,集经营管理与财务管控核心权力于一身[7] 高管薪酬与任职关联 - 李翔在2019年至2024年担任总裁的五年间,累计从公司领取薪酬超1000万元[4][12] - 具体薪酬数据显示:2020年领取308.23万元,2021年薪酬增至488.13万元,较上年增加179.90万元[13] - 其任期全程覆盖特发信息财务造假周期(2015-2019年),且自2018年底代行总裁职责起即对投行业务拥有直接管理权[4][16] 投行业务风险事件 - 长城证券作为特发信息的持续保荐机构,关联长达十余年:自2013年首次为其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保荐书,直至2023年4月仍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声称其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要求”[14][16] - 特发信息在2015-2019年期间通过虚构交易、虚增收入等方式累计虚假记载利润总额1.91亿元,但长城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全程失察”[16] - 2020年特发信息可转债发行时,长城证券保荐代表人张涛仍公开为其募投项目站台,称项目将“为投资者带来持续回报”[5][16] 监管追责风险 - 特发信息造假案已由深圳证监局立案调查,该公司将被罚款800万元,相关高管合计被罚1200万元,三名核心高管分别被市场禁入10年、8年和6年[18] - 长城证券因“未勤勉尽责”被追责的可能性极大,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及投资者集体诉讼带来的民事赔偿责任[18][19] - 监管规则明确保荐机构需对发行人文件进行审慎核查,若因过失导致投资者损失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9]
长城证券投行业务卷入特发信息近2亿重大财务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