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计划取消监事会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相关职权[1] - 取消监事会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以符合新《公司法》等法规要求[1] - 公司现任监事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卸任 审议通过前第十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2]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修订《公司章程》以删除与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表述 并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等[3] - 新增或调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章节内容 强化股东权利并明确各委员会职责[3] - 修订还包括增设职工代表董事相关条款 以及部分章节和条款的新增或删除[3]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后将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4] 公司治理制度更新 - 公司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以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并确保与监管规定同步[5] - 拟制定和修订的治理制度已获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其中多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