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商转公贷款”新增“带押直转”方式
海南日报·2025-11-28 09:31
政策核心调整 - 海南省“商转公贷款”新增“带押直转”办理方式 旨在帮助借款人减轻贷款利息负担并提升业务办理便利性 [1] - 政策调整将更大规模释放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红利 对促进住房领域消费和保障住房民生起到积极作用 [1] 业务办理方式 - 新政策下“商转公贷款”办理方式有两种 分别为“带押直转”和“自筹结清” [1] - “带押直转”方式下 贷款资金直接划转至原商贷银行指定账户用于结清原贷款 借款人无需先筹款结清 [1] - “自筹资金”方式要求借款人先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并注销抵押登记 之后公积金贷款资金再划至借款人账户 [1] 贷款额度与覆盖范围 - “商转公贷款”额度根据四项规定的最低值确定 包括不超过公积金贷款最高基准额度、原商贷剩余本金等 [2] - 贷款额度同时不超过所购住房增值税发票载明房屋价格的60% [2] - 政策覆盖范围扩大 支持购买新建商品自住住房、二手自住住房、保障性住房等多种类型自住房 [2] 业务办理与调控机制 - “商转公贷款”业务可通过“海易办”APP、海南省政务服务网或各市县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2] - 政策实施与住房公积金资金个贷率联动 当个贷率达到95%时启动按月限额和轮候机制 每月受理限额为5亿元 [2] - 当综合个贷率(含贴息贷款)达到110%时 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 但已受理的业务继续发放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