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修改食安条例:外卖无封签可拒送收,鼓励后厨装监控
贝壳财经·2025-11-28 15:20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修改核心内容 -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于2025年11月26日表决通过《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修改决定,新规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 - 明确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必须严格遵守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 - 采取承包、委托等方式经营食堂的,应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并加强对承包方、受委托方的监督 [1] - 集中用餐单位从供餐单位订餐,必须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订购,并按要求对食品进行查验 [1] - 供餐单位应当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 学校、托幼机构应加强对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菜品质量等的常态化管理,并畅通家校沟通渠道 [1] 外卖配送与“互联网+明厨亮灶”规范 -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对配送的直接入口食品使用封签或具备封签功能的包装物予以封口 未封口或封签损坏的,配送人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接收 [2] - 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 [2] - 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食品加工制作关键区域安装、运行视频监控设备的,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 [2] 预制菜与食品安全信息追溯 - 明确预制菜的生产、销售等环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2] - 明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对在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录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相关信息可作为进货查验凭证 [2] - 鼓励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建立从原料采购到成品销售的全过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并对接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