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重要法规,征求意见!
中国证券报·2025-11-28 21:39

根据实施办法,实施监管措施,应当遵循依法、效率、公正原则,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规章规定的程序,应当及时矫正违法行为,防范风险蔓延与危害后果扩散,坚持风险防控与教育相结 合,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以及风险大小相当。监管措施可以单独适用, 也可以合并适用。 实施办法提出,实施机构应当对监管措施的取证、决定、送达等依法"留痕";监管措施需要现场执法 的,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 的,实施机构一般不再对该违法行为采取监管措施,但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另有规定或者 违法行为所产生的风险尚未消除的除外;参与实施监管措施的工作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 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实施监管措施应当查明事实,全面收集有关证据;实施监 管措施应当进行法制审核。 为确保特殊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置风险,在特定情形下,不立即采取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措施将严重危害 金融秩序、影响金融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出现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实施机构可以当场或 者通过电子通讯等方式听取当事人意见,不受事先告知程序的限制;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