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案件概况 - 公司下属子公司在郑州、天津的三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一审败诉,合计需支付工程款及赔偿约1.2亿元[1] - 三起案件均已收到法院判决,涉及郑州天地源置业有限公司和天津两家房地产子公司[2] - 公司强调判决均为一审,将依法提起上诉,最终结果及对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5] 郑州项目诉讼详情 - 案件由河南省第七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起,被告为郑州天地源置业有限公司及天地源股份[3] - 郑州市上街区法院判决确认双方2019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于2024年8月12日解除[3] - 判决要求支付工程款1629.93万元及利息,并赔偿各项损失合计约3200余万元[3][4] - 具体赔偿包括临建措施费471.91万元、停工窝工损失127.93万元、扬尘治理等不可抗力损失482.23万元、预期利润损失680.61万元、现场物资损失356.16万元[3] 天津项目诉讼详情 - 案件二、三原告为自然人傅书涵、单国杰,被告为长枫建设集团及公司旗下天津两家子公司[5] - 天津市河西区法院判决天津天地源唐城房地产需向单国杰支付欠付工程款,案件二为567.63万元,案件三为8223.49万元,合计8791.12万元[5] - 两案均需以欠款为基数,按一年期LPR支付自2021年7月13日起的资金占用利息[5] - 法院驳回了原告傅书涵的全部诉讼请求及其他请求[5] 公司财务状况 - 受地产下行周期影响,公司2023年亏损3.9亿元,2024年亏损10.2亿元[6] - 今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28.77亿元,同比上涨10.92%[6] - 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2.20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20亿元,同比下降318.72%[6] 二级市场表现 - 截至11月28日收盘,公司股价报3.69元/股,上涨0.82%,总市值31.89亿元[7] - 当日最高价3.71元,最低价3.56元,振幅4.10%,成交额7708.63万元[8] - 公司每股收益为-1.55元,每股净资产3.07元,市净率1.20[8]
被判支付1.2亿元!天地源及子公司一审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