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信托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区别大
第一财经·2025-11-28 22:25

破产程序进展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于10月23日批复,同意华信信托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法院于11月28日正式裁定受理其破产重整申请 [1] - 破产重整区别于破产清算,若重整顺利推进,公司主体将继续存续 [1] - 华信信托成为继新华信托、四川信托之后,《信托法》《企业破产法》颁布以来第三家被裁定破产的信托公司 [1][2] 风险处置与投资者安排 - 2024年8月14日,由具有当地国资背景的大连安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购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的信托受益权 [2] - 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自双方签署且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之日起生效 [2] - 金融机构破产需经监管部门同意作为前置条件,后续流程包括法院受理、管理人进场、投资人招募及重整方案表决等 [2] 破产重整与清算差异 - 破产清算旨在解决债权人公平受偿问题,清算后企业主体资格终止;破产重整旨在挽留企业,使其恢复运营能力,是对资产和负债的重大重构 [2] - 破产清算按法定顺序清偿债权人,有担保债权人优先;破产重整采取债转股、留债分期、打折兑付等措施,整体清偿率通常更高 [3] 公司历史与财务状况 - 华信信托成立于1981年,注册资本66亿元,是辽宁省唯一一家信托公司 [3] - 2019年底被原银保监会列为6家高风险信托公司之一,2020年被叫停“资金池”业务,集合资金信托产品自2020年9月起陆续延期兑付 [3] - 截至201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23.76亿元,管理信托资产615.8亿元,其中房地产和金融机构领域信托资产占比分别为30%和25%左右;2019年全年营业收入5.73亿元,同比下降50%,净利润由盈转亏,亏损1.52亿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