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家航司被约谈后,消费者仍受“锁座”困扰
南方都市报·2025-11-30 18:34

行业监管动态 - 江苏省消保委对国内十家主流航空公司进行专项调查并约谈 要求其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交整改情况 [1][5] - 律师评价此次约谈整改行动具有示范效应 将为其他地区监督航空领域乱象提供范例 [1][15] - 针对航司“锁座”行为 此前已有政府部门进行处罚和中消协公开表态 但现象未得到实质性改善 [16] 调查数据与现状 - 调查涵盖东方航空、南方航空、中国国航等十家航司 购买阶段航线锁座比例从19.9%至62.1%不等 均值达38.7% [2] - 春秋航空南京-兰州航线锁座比例最高 为62.1% 深圳航空深圳-湛江航线锁座比例超过50% 达52.3% [2][3] - 吉祥航空相关航线锁座比例相对较低 不到20% 为19.9% [2][3] - 除吉祥航空外 其余航司客服均明确表示锁定部分前排位置用于积分/里程兑换或优选券购买 [3] 航司回应与消保委分析 - 东方航空、南方航空、山东航空、厦门航空等多家航司以预留特殊旅客座位、保障应急座位、维持飞行配载平衡等为由解释锁座原因 [4] - 中国国航和深圳航空客服回应模糊 国航称“有可能是座椅损坏、没有具体锁定原因” 深航表示“不清楚锁定原因、需现场协调” [4] - 江苏省消保委指出行业共性问题包括告知义务缺失、表述模糊化、资源差异化锁定和权利单方化 [4] 消费者反馈与具体案例 - 消费者陈女士反映南航航班经济舱前三排为付费“明珠经济舱” 第四至七排需360里程积分兑换 认为经济舱不应再区分付费选座区域 [7][10] - 消费者李女士指出国泰航空国际航班锁座现象更严重 提前选座需支付93元至412元不等的费用 [10][11] - 消费者集中表达了对锁座规则不知情、被动接受少量座位、家庭出游无法选择紧邻座位等困扰 [10] 法律观点与行业属性 - 律师认为航司飞机带有公共交通的公共属性 锁座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与知情权 [15] - 锁座本质被评价为航司单方拆解基础服务权益、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的侵权行为 是“看似自愿 实则强制”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