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安市节约用水条例》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西安市节约用水条例》于12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发展节水型社会 [2] - 新《条例》是对“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具体落实,对保障水安全及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 条例修订重点与新增规定 - 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增加了农业农村节水、严格用水总量与强度双控、促进节水产业发展、节水评价和用水审计等新规定 [4] - 新《条例》明确要求市、区县人民政府制定非常规水利用计划,将再生水等非常规水纳入统一配置,并对计划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5] - 新《条例》要求对不同水源、不同用途的水实行分别计量,农业灌溉用水可采用以电折水等方式计量,居民生活用水需装表到户、计量到户 [5] 用水计价与收费管理 - 用水实行计量收费,禁止包费制,农业水价将统筹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并推进超定额累进加价 [6] - 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特殊用水行业实行特殊水价,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6] - 供水企业需公示计价方式和收费标准,并将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定期进行用水审计 [6] 关键领域节水措施要求 -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制定节水措施方案并配套建设节水设施 [7] - 农业领域应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工业领域需采用循环用水、废水回用等节水技术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 [7] - 公共机构及交通枢纽等场所应率先采用先进节水技术并安装再生水回用设施,同时需加强雨水资源的规划建设和综合利用 [7] 法律约束与奖惩机制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8] - 对未按规定安装计量设施的行为,可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8] -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未建成或未达标擅自投入使用的,可处五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款,对节水工作突出贡献者将给予表彰奖励 [8]
法治护航依法治水 守好每一滴水资源
西安日报·2025-12-01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