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绿色矿山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
中国自然资源报·2025-12-02 10:00

通知明确,矿山企业是绿色矿山建设的责任主体,应将绿色矿山相关建设要求贯穿于矿山勘查、开采、 修复、闭坑全过程。新建矿山应在投产后1~2年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改扩建和生产矿山应加快升级改 造,尽快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剩余储量可采年限不足3年的生产矿山,应参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 强管理,着重做好矿区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和应用,持续提升绿色矿山建 设水平。 通知强调,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应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生态环境、财政、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监管、证 监、林业等相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要规范省 级绿色矿山申报工作,实现与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的有效衔接,建立"可进可出"的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 理机制,对不符合建设标准的,按程序移出名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绿色矿山建设成果。 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 设的时间表、路线图,加快矿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提出,建立健全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建、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将绿色发展 理念贯穿于矿山全生命周期,全面推进新建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