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严打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金融时报·2025-12-02 10:05

文章核心观点 - 监管机构对证券从业人员“老鼠仓”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近期对一名券商高管开出巨额罚单并实施市场禁入 彰显了“严监严管”的决心 [1][2][9] 案件当事人与公司背景 - 当事人陈某涛出生于1963年1月 自1999年8月起在某证券公司任职 先后担任副总裁等职务 涉案期间系证券从业人员 [2][3] 具体违法行为 -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老鼠仓”):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2日 陈某涛利用职务便利获取32个相关证券账户的交易信息 控制8个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 趋同买入股票585只 趋同买入金额约8.59亿元 趋同交易盈利1875.04万元 [3] - 违规买卖证券:2011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2日 陈某涛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控制16个证券账户买卖证券 扣除趋同交易部分后 累计交易股票约3.34亿股 交易金额约45.44亿元 盈利2640.01万元 [4] 处罚结果 - 针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1875.04万元 并处以3750.08万元罚款 [6] - 针对违规买卖证券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2640.01万元 并处以5280.02万元罚款 [7] - 合计被罚没1.35亿元 并采取8年及5年两项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8] 监管态度与申辩回应 - 当事人曾以“曾为金融行业作出贡献”等理由请求减轻处罚 但监管机构认为这些并非法定从轻、减轻理由 且已综合考量任职情况、违法持续时间、交易金额及违法所得等因素 处罚符合过罚相当原则 [5] 行业监管趋势与同类案例 - “老鼠仓”行为长期被严监严管 近年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及其预防、打击工作持续受到关注 券商、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领域每年都有多起案件被查处 [2] - 今年以来 证监会及多地证监局已披露多起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罚单 例如黑龙江证监局对某券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汤某明处以470万元罚款 [9] - 值得关注的是 涉及IT员工、信息技术负责人的“老鼠仓”案例逐渐增多 [9] - 例如 安徽证监局对某头部券商时任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经理李某鹏的处罚 其趋同交易金额达2900.38万元 盈利约213.14万元 合计罚没426.28万元 [9] - 吉林证监局对某头部证券公司原分管投研系统建设负责人邵某的处罚 合计没收违法所得19.39万元 并处以88.18万元罚款 [9] - 浙江证监局对私募基金从业者林某平的处罚 其控制他人账户进行趋同交易 被罚没1.77亿元 并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