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类安全管理上人员职责不清、交接不力等,万舟控股集团被罚
齐鲁晚报·2025-12-02 11:13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栏获悉,11月29日,浙江万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万舟控股集团")收13万元罚单,其违法行为类型 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行为案",处罚机关为兰溪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涉事叉车司机徐某某在操作叉车过程中未遵循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规定的限速要求,违反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 规定。因涉事叉车作业人员未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 查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决定通报发证机关撤销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处罚对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叉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决定责令当 事人停止使用涉事特种设备,并对其处罚款13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兰市监处罚﹝2025﹞334号。 据悉,2025年3月21日,兰溪经济开发区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暨"开工第一课",当事人作为参会企业安排人员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