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新规将于本月25日施行 破产重整企业纳入信用修复范围
新浪财经·2025-12-02 21:02

新规核心内容与实施 -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12月2日发布《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5年12月25日正式实施,共31条 [1][6] - 相较于2021年7月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新《办法》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旨在统一信用修复规则并增加便民利企创新举措 [1][6] 信用修复范围扩大 - 将抽查检查结果产生的负面信息纳入信用修复范围,包括双随机检查、食品安全抽检、产品质量抽查、认证有效抽查等 [1][6] - 将破产重整企业纳入信用修复范围,此类企业可凭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申请临时信用修复,暂时屏蔽失信信息以支持重整 [2][7] 修复流程优化与效率提升 - 将一般行政处罚信息的最短公示期由六个月缩短为三个月 [2][7] - 将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信用修复办理时限由十五个工作日缩短为七个工作日 [2][7] - 统一了“较低数额罚款”的认定标准,规定为对经营主体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4][9] 系统建设与协同机制 -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3月建设上线了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提供统一的信用修复入口 [5][10] - 截至2025年10月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该平台累计修复了4416万户经营主体 [5][10] - 《办法》要求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实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相关系统数据共享、结果互认,并建立信用修复信息查询披露制度 [4][9] 规章整合与衔接 - 新《办法》整合了此前分散于《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等四部规章中的信用修复规定,对各类经营主体和违法失信信息的修复条件、范围、时限作出专门规定 [4][9] - 为确保规章协调,总局对现行规章中与《办法》不一致之处进行了统一修改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