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软科技收警示函 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公司收到监管警示函 - 2025年11月28日晚,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的警示函 [1] - 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资产减值核算不准确、收入财务处理不规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核算不准确、个别其他应收款未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等财务核算问题 [1] - 警示函同时指出公司存在股东会等“三会”相关记录存在瑕疵、规范运作有待提升等公司治理问题 [1] 涉嫌虚假陈述与投资者索赔 -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警示函,华软科技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或可依法索赔 [1]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1] - 厉健律师暂定,在2025年11月28日收盘还持有股票的受损股民,或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1] 投资者索赔所需材料 -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首次买入之日起至今)、联系方式等 [1] 律师背景信息 -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 [2] - 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五粮液、大智慧等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 [2] - 厉健律师曾代理的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