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对稳定币的监管定调 - 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于11月28日召开会议,首次公开明确稳定币为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并强调其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1][2] - 会议重申虚拟货币(包括稳定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1][2][7] - 央行指出稳定币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1][2] 监管行动与市场预期 - 针对此次监管行动,市场早有预期,央行行长潘功胜曾在今年10月表示,国际金融组织和中央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对稳定币发展普遍持审慎态度 [1][2] - 央行将会同执法部门继续打击境内虚拟货币的经营和炒作,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同时密切跟踪、动态评估境外稳定币的发展 [1][2] - 会议要求各单位深化协同配合,完善监管政策和法律依据,聚焦信息流、资金流等重点环节,加强信息共享,提升监测能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 稳定币相关的非法活动案例 -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今年7月公布了一起3月宣判的虚拟货币非法换汇案,涉案人员通过操作国内空壳公司账户,为客户海外账户提供稳定币实现资金跨境转移,三年参与非法买卖外汇金额高达65亿元人民币 [4] - 深圳市和北京市等地的金融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今年以来多次发布风险提示,警惕不法分子利用“稳定币”等新型概念进行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 [4][5] - 法律专家指出,稳定币市场扩大后,很多资金出境需求已通过其解决,甚至有为上游犯罪提供洗钱服务的风险,应严格限制利用稳定币非法换汇的行为 [5] 香港的稳定币监管框架 -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于今年6月宣布《稳定币条例》在8月1日正式生效,设置了全球首个针对法币稳定币的全面监管框架 [3][8] - 根据《条例》,持牌人必须是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或海外注册的“认可机构”,且须实缴股本不少于2500万港元,但银行等“认可机构”可豁免此股本要求 [3] 监管历史与成效 -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部门坚决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整顿虚拟货币乱象已取得明显成效 [7] - 监管政策沿革包括:2013年央行等五部委发布通知将比特币定义为“虚拟商品”;2017年央行等七部委叫停代币发行融资(ICO);2021年央行等十部门发布《通知》进一步强化虚拟货币全链条监管 [7][8] - 2021年的《通知》明确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流通使用 [8] 稳定币的风险与市场环境分析 - 分析人士指出,稳定币极易被用于洗钱、非法集资、诈骗及违规跨境资金转移,其7×24小时无国界流通的特性可能绕过外汇管制与资本项目监管,构成系统性金融安全风险 [5] - 从内地市场环境看,稳定币几乎没有发展机会,因为央行明确禁止非主权加密货币支付,且中国的数字人民币在安全性、便捷性等方面优势明显,已成为国内数字支付的重要力量 [6] - 虚拟货币业态复杂,横跨货币金融、资本市场、网络空间、数据安全、跨境流动、社会治理等多个维度,需要多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才能构建闭环监管体系 [8][9]
关键转折点!央行首次公开定义“稳定币”
搜狐财经·2025-12-03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