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以旧换新”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热点问答
搜狐财经·2025-12-03 14:15
政策核心目标 - 长沙发布“以旧换新”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与良性循环 [1][9] 政策适用范围 - 补贴政策适用于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住房买卖行为 [2] - 出售原有住房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区域均须在上述指定区域 跨区交易(如出售长沙县住房购买开福区新房)不符合条件 [2] - 政策针对本市家庭或个人 “家庭”范围限定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不包括成年子女的父母之间的房屋交易 [2] 政策执行时间与顺序要求 - 政策执行期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13日 [3] - 出售原有住房时间以不动产权属证书注销登记时间为准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二者均须在政策执行期内 [3] - 出售与购买的先后顺序不作要求 [3] - 政策执行前已购买并撤销网签后再次购买同项目的 不纳入补贴范围 [3] - 政策执行后就同一套住房进行“买进卖出”操作的 不符合补贴条件 [4] 补贴申领与发放流程 - 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 [5] -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在工作日持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等材料 向已购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地的受理点提交申请 [5] - 受理点分布于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及湘江新区(岳麓区)并公布了具体地址与服务电话 [6] - 补贴按季度集中审批 发放至购房人Ⅰ类银行卡 [8] - 补贴金额按买受人所占产权份额对应的金额予以核定发放 [8] - 若多人共同购买且均符合条件 需委托一位买受人统一办理申领手续 [8] 补贴退还规定 - 已享受购房补贴的家庭或个人 若后续与开发商解除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 须先主动退还补贴 方可办理退房手续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