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期业务安排 - 基金第二个开放期为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1月6日 投资人可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具体办理时间与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一致 [1] - 在开放期内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将被登记机构拒绝或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请 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至下一开放期首日之前提出的申请视为无效 [2] 基金申购业务规则 - 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嘉实基金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 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 [3] - 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但单一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 [3] -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A类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 [4] - 个人及机构投资者通过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 申购费率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 优惠后费率若低于0.6%则按0.6%执行 [5] -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限制或费率 并需提前公告 [5][6] 基金赎回业务规则 - 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 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 [7] -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 即持有时间越长 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8] - 对于A类基金份额 持续持有期少于30天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持有期在30天至90天之间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 持有期在90天至180天之间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总额的100%计入基金财产 [9] -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限制或费率 并需提前公告 [9][10]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 本基金开通与嘉实旗下其它已公告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 [11] -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从低申购费用基金向高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反之则不收取 [12] - 通过直销办理转换时 从0申购费用基金向非0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收取申购补差费 非0申购费用基金互转时不收取 [13] - 通过网上直销办理转换业务的 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比照该基金网上直销相应优惠费率执行 [14] -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 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15] - 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16] - 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当日的转换申请可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 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17] - 投资者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 账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19] - 基金管理人将在T+1日对T日的转换申请有效性进行确认 投资者可在T+2日及之后查询成交情况 [20] -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办理份额变更登记 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23] 基金销售机构 - 直销机构包括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 [29] - 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东方财富证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众多银行、券商及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29][30] - 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 [31] 其他业务提示 - 在开放期内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 [33] - 嘉实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 - 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 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进行确认 投资者应在T+2日后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34] 嘉实纳斯达克100 ETF (QDII) 溢价风险提示 - 嘉实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159501)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出现较大幅度溢价 [36] - 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 若盲目投资可能遭受较大损失 [36] - 若2025年12月4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 本基金有权采取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警示风险 [36] - 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受基金份额净值影响外 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 [38]
关于嘉实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2025-12-04 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