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经济政策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环境报·2025-12-04 07:18

行业现状与市场规模 - 我国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历经20余年发展,已形成千亿元级别市场规模,当前正由成长期逐步过渡到成熟期 [1] - 截至2024年底,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超2.2亿吨/年,超过年度危险废物产生量69%,设施总体负荷率仅为26.4% [2] - 行业面临处置能力结构性过剩、部分省份核准利用处置能力是产生量的3至4倍、经营单位负荷率普遍低于40%以及部分设施长期闲置等挑战 [2] 产能结构性矛盾 - 行业整体呈现总体过剩态势,但部分区域对飞灰、废盐等特殊类别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能力存在短板 [2] - 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具有产生量大、成分复杂、处理技术不成熟、利用处置成本高等特点,单独依靠市场机制难以实现资源化无害化 [2] - 为补齐短板,“十四五”规划纳入一个国家技术中心、6个区域技术中心和20个区域处置中心等重大工程,生态环境部已公示两批次共计20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清单,大部分已开工,一批将于2025年底前建成投产 [2] 政策与标准演进 - 相关标准如《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继修订发布,对全过程风险防控要求不断提升 [3] - 《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引导行业向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方向发展 [3] - 产业起步阶段依赖财政资金支持、处置收费、特许经营等政策,其中《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期间累计60亿元的国债投入带动了社会资金超过百亿元 [4] 现有经济政策机制 - 危险废物处置收费主要采用政府指导价,依据“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基准价格及浮动范围,价格机制引导作用显著 [5] - 2003年以来,规模以上新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主要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由政府授权并与企业达成协议,以缓解政府短期资金压力并确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5] -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处置补偿、退役费用预提、环境保护税等更多元化的经济政策已出台,但仍处于探索完善阶段,实际作用较为有限 [4] 新时期行业发展挑战 - 行业进入平稳发展阶段,利润大幅下滑并逐步回归正常区间,同时规范化、信息化要求提升导致运行成本增加,部分企业陷入经营困境 [7] - 在利用处置能力供大于求的背景下,存在打“价格战”的风险,可能影响合法经营企业获得合理收益 [7] - 行业面临市场信心有待提振、经营秩序有待规范、产能结构有待优化的现实挑战 [7] 新时期经济政策需求 - 需要连贯性、有针对性的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协同发力,以缓解市场主体在建设和运营阶段的资金压力,支持企业投入资金开展设施建设和提质升级 [7] - 需完善处置收费的成本核算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并建立价格监督机制,以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将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成本纳入核算 [7] - 需通过细化完善环责险、处置补偿等政策,结合信息化监管手段,推动工艺装备落后、稳定达标困难的企业退出市场,扶持有实力、有担当的企业 [8] 政策完善建议:政府角度 -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做好投资引导及设施规划,将集中处置设施及具有一定规模的自行处置设施纳入规划 [9] - 应严格能力过剩的处置项目准入,暂停技术工艺同质化且能力过剩的综合利用项目审批,并研究制定特许经营退出机制 [9] - 各地相关部门应细化完善环责险费率及理赔要求,推动浮动费率与设施环境风险等级挂钩,并将经济政策作为构建“无废城市”市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重点区域开展试点 [9] 政策完善建议:企业角度 - 在项目论证阶段,应理性对待产业发展规律,深入开展市场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确保项目建成后获得合理盈利 [10] - 在项目建设阶段,应通过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绿色贷款等方式控制建设成本,并采用先进、绿色、低碳的工艺设备进行高标准建设 [10] - 在项目运行阶段,应落实主体责任,依法投保环责险,并配合提供成本核算情况,为处置价格动态调整提供依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