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创投基金设置股权回购条款时应科学合理 退出目标综合多元 中基协发文引导耐心资本化解股权回购困局
证券日报·2025-12-04 08:09

《证券日报》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通过邮件及AMBERS系统站内 信方式向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发送了《关于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资条款的提示》(以下简称《提 示》),呼吁私募股权创投基金设置股权回购条款时应科学合理,退出目标综合多元;鼓励基金管理人 与回购义务人从长计议,妥善解决利益分歧,支持实体企业发展壮大。 此外,《提示》在明确股权回购条款应科学合理设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了其运用过程中应有的"温 度"与"智慧"。《提示》鼓励触发股权回购条件后,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应"加强与投资者、回购义 务人等相关方沟通",并"对宏观经济、产业环境和行业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影响进行充分评估"。 此前,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辅 导读本》中发表署名文章,将"促进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募投管退'循环畅通,加力培育壮大耐心资 本、长期资本和战略资本",列为"十五五"时期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重点任务举措之 一。上述《提示》正是对这一任务的细化落实,旨在引导私募股权创投基金行业更理性、更长远地运用 股权回购工具。 妥善解决利益分歧 近年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