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
金融时报·2025-12-04 09:05

政策试点与核心机制 -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获准在全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旨在加强对绿色低碳产业的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支持,并推动金融“五篇大文章”[1] - 试点政策优化了非金融企业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允许专项用于绿色发展或低碳转型项目的外债资金在统计跨境融资余额时占用更少的外债额度,从而精准支持企业借用外债扩大绿色投资[1] 试点初期成果与规模 - 截至2025年11月末,已有3家“双碳”重点企业率先签约“绿色外债”,融资总额超过3亿元人民币[1] - 试点资金为分布式新能源、储能中心、循环经济等前沿绿色科技项目建设提供了支持[1] 具体业务案例与资金用途 -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为一家智能供应链企业完成1500万美元绿色外债签约登记,资金用于建立华东运营总部绿色仓储项目,以提升长三角科创走廊智慧供应链产业发展水平[2] - 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为一家全球领先的可再生能源企业办理绿色外债签约登记,支持其投资大型太阳能电站、风电场及风光互补电站的建设与运营[2] -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帮助一家分布式太阳能项目实体企业从境外募集2900万美元绿色外债,用于购买分布式光伏资产包,该资产包涉及11个省市的超过40个项目,累计装机量达86兆瓦,预计年发电量为8万到9万兆瓦时[2] 业务办理效率 - 通过绿色外债通道办理业务效率极高,有企业从申请到办结签约登记并实现提款在一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2] - 另一家企业从申请到办结绿色外债签约登记总耗时不到半天[2] 政策推进与未来规划 -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前期通过发挥“外汇局+银行+企业”合力,主动对接“双碳”产业融资需求,并提前做好项目储备,以引导企业用好试点政策,实现跨境融资降本增效[3] - 该局计划不断拓展绿色外债的产品分类,支持向绿色债券、绿色银团等多层次、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发展,并总结试点经验以稳妥有序地增量扩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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