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7大典型案例 银行违规收取“融资承诺费”位列第一
证券日报网·2025-12-04 11:56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保护民营企业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7个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民商事案例 地域覆盖东、中、西部 审理层级涵盖基层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 [1][4] - 案例内容涵盖融资环境优化、股东有限责任激活、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企业名誉信用保护等多个方面 反映人民法院在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方面的最新工作进展 [4] 助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 依法规范金融机构行为 助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通过审理金融借款纠纷案件 推动金融机构优化普惠金融供给和服务 [5] - 规范金融机构利息和费用收取、单方面增加贷款条件、中止或提前收回贷款等行为 确保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5] - 在某银行诉某地产开发公司案中 法院认定银行在发放3.5亿元贷款前收取1000万元“融资承诺费”不当增加融资成本 按“砍头息”规则将该费用从借款本金中扣除 [7] - 在某银行诉港某公司案中 法院认定借款人迟延2天付息属显著轻微违约 银行直接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有违诚信公平原则 驳回其诉讼请求 [7] - 上述案例明确了金融机构权利行使边界 为民营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稳定经营预期提供司法保障 [8] 平等保护国企与民企合法权益 - 坚持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平等保护国企、民企合法权益 在案件审理中准确适用法律 [9] - 在某集团公司诉某开发公司案中 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作为民营企业的开发公司存在明显过错 支持作为国有企业的集团公司的一般取回权诉请 体现依法平等保护精神 [9] - 在企业改制相关纠纷中 人民法院细致梳理债权债务关系 既不允许企业借改制逃废债务 也不加重企业不合理负担 实现各方利益平衡 [9] - 在某资产管理公司诉某商贸公司案中 法院确认改制方案未完全履行 商贸公司仅实际接收180余万元资产 再审改判其仅在接受资产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精准剥离不应由民企承担的巨额债务 [10] 维护股东有限责任制度 - 依法维护股东有限责任制度 增强民营企业投资创业信心 稳定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预期 [11] - 严格遵循法人财产独立原则 依法追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关联交易“掏空”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企业资金、违规担保等滥用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责任 [11] - 充分发挥股东有限责任风险控制功能 在依法出资的股东财产与公司责任之间建立有效“防火墙” [11] - 在某投资公司诉某集团公司案中 最高人民法院改判已履行出资义务的民营企业股东受股东有限责任制度保护 无需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11] 创新执行举措维护企业信用 - 依法创新执行举措 维护民营企业信用 人民法院依法规范、善意文明执行 [12] - 依法审慎适用执行强制措施 防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 努力做到不中断企业经营管理体系、资金往来和正常生产经营 不扩大对企业声誉的负面影响 [12] - 在某家居公司诉某咨询公司案中 法院根据双方申请采取执前扣划措施 既避免胜诉方因现金流短缺陷入财务困境 又避免败诉方因成为被执行人而影响征信 实现互利共赢和纠纷高效实质化解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