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3] - 原告方为江苏领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霍城领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方为林*、屈**、刘*及环球印务[3] - 诉讼案由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件编号为(2025)新 40 民初 43 号[3] 诉讼案件最新进展 - 原告之一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4] - 法院已裁定准许原告之一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诉[4] - 案件的其余原告霍城领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江苏领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暂无新进展[2][5] 诉讼当前状态及公司应对 - 截至公告披露日(2025年12月3日),本次诉讼案件法院暂未开庭审理[2][5] - 上市公司环球印务在本次诉讼中处于被告地位[2] - 公司正在与其他相关方积极沟通,力争妥善解决诉讼事宜[2][5] 诉讼潜在财务影响 - 目前涉案金额保持不变[2] - 由于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该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