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东会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在四川省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股东会 [1] - 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非独立董事张建因工作原因缺席;应到监事3人,实到1人,监事金代勇、邓佳因工作原因缺席;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1] 议案审议结果 -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3] - 议案二《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获得通过 [2] - 议案三《关于修订〈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得通过 [2] - 议案四《关于修订〈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得通过 [3] - 本次股东会所有审议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 [1][2] 法律意见 -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清树、严有才见证 [3]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