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贵州省能源局发布《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通过系统化、精细化的管理,推动省内风电、光伏发电产业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其核心在于提升技术门槛、强化过程管理、促进市场化交易并鼓励技术创新与设备更新 [1][40] 开发建设与技术标准 - 风电项目原则上应采用单机容量5兆瓦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开发年平均风速在每秒6米及以上的风能资源时,应采用单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机组 [1][10][40][48] - 鼓励对运行15年及以上的单机容量2兆瓦及以下的风力发电机组进行设备更新替代 [1][10][40][48] - 光伏发电项目组件转换效率要求不低于22.3%,鼓励对运行8年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设备更新替代 [1][10][40][48] - 项目应集约节约用地,光伏项目应充分利用边坡、边沟、填埋场、采矿沉陷区等低效土地,并探索林光、农光、茶光互补等模式 [1][10][40][48] 规划与年度计划管理 -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规划目标及电网消纳能力,对全省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年度建设计划管理,按照“成熟一批、上报一批”原则组织申报 [2][8][12][41][50] -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分散式风电项目实行单独管理 [2][13][41][51] -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单机容量不超过1兆瓦且总规模不超过6兆瓦的分散式风电项目不实行年度建设计划管理 [2][13][41][51] - 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及利用边坡等分散土地建设的小型光伏电站按集中式光伏项目管理,需纳入年度建设计划 [2][13][41][51] 项目核准与备案流程 - 风电项目实行核准制,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办理;单机容量不超过1兆瓦且总规模不超过6兆瓦的分散式风电项目由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15][53] - 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制,备案容量为交流侧容量(逆变器额定输出功率之和),集中式项目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15][53] - 风电项目原则上在年度建设计划下达后12个月内完成核准,光伏发电项目在6个月内完成备案,未完成者可申请一次不超过6个月的延期 [16][54] 项目建设与并网时限 - 风电项目核准后12个月内须开工建设,开工后24个月内须全容量并网发电 [2][17][41][55] - 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后12个月内须开工建设,开工后18个月内须全容量并网发电 [2][17][41][55] - 未按期开工可申请一次延期,风电项目延期不超过12个月,光伏发电项目延期不超过6个月 [2][18][41][56] 建设规模与项目管理 - 风电项目实际建设规模大于核准规模的部分,不得超过单台最大风机容量;光伏项目实际建设规模大于备案规模的部分,不得超过单台最大逆变器容量 [3][15][42][56] - 项目实际建设规模可以小于核准(备案)规模 [3][15][42][56] - 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准备案或开工建设的项目,将被清理并移出年度建设计划 [3][15][42][56] 电网接入与配套工程 - 电网企业应公平无歧视地提供接入服务,并与投资主体建立网源沟通机制,确保同步投产 [20][24][58][63] - 配套送出工程原则上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也鼓励项目投资主体投资建设,电网企业可依法依规回购 [20][58] - 每个项目并网批次原则上不超过3次,因客观原因增加需提交说明 [25][63] 运行消纳与市场化交易 - 有序推进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推动绿电直连、虚拟电厂等试点建设,合理布局新型储能 [1][5][40][48] - 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全面参与市场化交易,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1][5][30][40][48][66] - 鼓励项目投资主体因地制宜在站区规模化建设储能,提高新能源场站置信容量 [29][34][67] 产业支持与设备制造 - 鼓励风电、光伏发电装备制造企业研发适合贵州省条件的先进装备 [22][60] - 鼓励项目投资主体结合实际支持省内风电、光伏发电装备制造高质量发展 [23][61] 政策实施时间 - 该管理办法计划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届时将替代原有的暂行办法和通知 [39][77]
组件效率≥22.3%!该地风、光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新浪财经·2025-12-04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