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核心内容与立法目标 -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全面修订版 这是自2010年原条例出台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 [10] - 修订旨在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基层应急能力、强化科技赋能 并完善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制度安排 [11] - 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12] 应急管理与指挥体制 - 条例着力破解原有应急体制中存在的“条块分割、协同不畅”问题 [17] - 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对负首要责任 并针对跨区域突发事件设立联防联控机制 [18] - 明确应急指挥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能 要求其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及下级政府开展应对工作 [19][20] 基层应急能力建设 - 首次以法规形式明确乡镇、街道需配备专门应急力量 承担隐患排查、先期处置和群众疏散等职责 [21] - 村(居)委会依法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22] - 要求政府建立健全与驻地部队的应急协作机制 在灾情勘测、资源投送和现场救援等方面形成合力 [22][23] 科技赋能与现代化装备 - 明确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风险识别、预警预报、辅助决策中的深度应用 [26] - 鼓励应急机器人、无人机、直升机等先进装备在复杂地形救援中的部署 [27] - “应急一键通”APP覆盖90万基层用户 省级视频数据共享平台和“三断”条件下通信保障体系显著提升指挥效率 [54][55] 应急准备与基础设施 - 将“一页纸”预案、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危险源登记评估、应急物资储备等成熟经验上升为法定制度 [29] - 要求新建大型公共设施和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30] - 对老幼病残等特殊群体和偏远地区 必须采取有效方式确保预警信息传达到位 [31] 全链条应对制度体系 - 条例完善了从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到恢复重建的全周期制度闭环 [32][33] - 细化了现场指挥部设立、应急征用、个人信息保护等操作规范 [33] - 对事后恢复重建、过渡性安置、政策扶持等作出明确规定 并增设法律责任条款 [34][35] 广东省现有应急体系建设成果 - 在全国率先推行省应急委“双主任”制 全省建成144个三级应急指挥部 [41] - 累计修订应急预案超1.2万个 “一页纸”预案实现全域覆盖 [42] - 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双下降” [43] - 完成全国首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绘制出精准的“风险一张图” [48][50] 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现状 - 已组建1565支专业和社会救援队伍 总人数达8.1万人 装备11.8万台(套) [51][52] - 173支社会力量纳入统一调度 [52] - 全省建设1.2万余个直升机起降点 初步形成“覆盖全省、直达镇村”的航空救援网络 [52][53] - 国家东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已建成投用 粤北中心加速推进 [53][54] 条例落实与后续工作安排 - 省应急管理厅将从三方面推动条例落地: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 [57][58] - 学习宣传方面 将其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 组织专题解读 并推动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 [60][61][62][63][64] - 配套制度建设包括修订省级总体应急预案、出台应急避难场所管理细则、制定社会力量参与指引等 [64] - 强化监督检查 将条例落实情况纳入考核体系 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公布典型案例 [65][66] 条例修订的战略意义 - 标志着广东应急管理体系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从“经验驱动”向“制度+科技驱动”转型迈出关键一步 [68][69][70] - 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底线 [70]
建成144个指挥部、组建1565支救援队!广东以法治之力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南方农村报·2025-12-05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