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现象:广告宣传中的“大字吸睛、小字免责”手法 - 厂商惯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宣传手法,被媒体总结为“三吹”,即吹功效、吹销量、吹优惠 [3] - 该现象近年来有愈演愈烈之势,从生产厂家到销售商家,从线下卖场到线上商场,越来越多厂商将其作为常用宣传手段 [5] 具体表现形式 - 吹功效:例如某品牌手机用大字标注“逆光之王”,小字注解为“产品设计目标”,将设计目标作为产品事实宣传 [4] - 吹销量:例如某品牌服装宣传“连续三年全球销量领先”,小字注明数据源于“2023年8月的调研”;某品牌汽车广告称“全球销冠”,角落标注“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实际交付为准” [4] - 吹优惠:例如某平台广告“下载App必得大额红包”,小字解释“仅限新人或以实际情况为准”;商超宣传“低至5折”,“5”字醒目放大,但后面跟随极小的“起”字 [4] 对行业与公司的负面影响 - 损害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在广告大字忽悠下容易“入坑”,此类厂商可能未在产品用料、品控上花大力气,产品质量难以让人放心 [5] - 伤害厂商声誉:小字常难以被注意,商家试图为夸张和不实宣传披上合法外衣,一旦舆论发酵,多年积累的口碑可能瞬间崩塌 [5] - 滋生消费纠纷:消费者维权时,商家常以“免责小字”辩护,导致争执和维权困境 [5] - 破坏市场环境:当“小字免责”大行其道,诚实守信的企业将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伤害整个消费环境 [2][5] 监管与法律视角 - “免责小字”绝非商家“护身符”,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明确规定广告应真实、清晰,不得引人误解 [6] - 司法实践中,法院多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进行判断,刻意隐藏、与醒目宣传矛盾的“小字”可能成为虚假宣传或欺诈的证据 [6] 行业规范建议 - 相关部门需明确标准,强制要求产品的核心性能、价格、促销条件等限制性信息在宣传时达到“清晰可辨” [6] - 需强化执法检查,对汽车、金融、食品等重灾区开展专项整治,让投机者付出代价 [6] - 商业的本质是诚信,广告的基础是真实,企业需靠过硬产品和真诚服务才能走得稳、走得远 [6]
新华社发文:“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这样的小把戏该退场了
第一财经资讯·2025-12-05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