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来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磅发布!
每日经济新闻·2025-12-05 15:32
核心监管政策调整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旨在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发挥保险资金作为耐心资本的优势,并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1] 股票投资风险因子调整 - 对持仓时间超过三年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其风险因子从0.3下调至0.27 [2] - 对持仓时间超过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其风险因子从0.4下调至0.36 [2] - 持仓时间的计算分别依据过去六年和过去四年的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 [2] 保险业务风险因子调整 - 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从0.467下调至0.42 [3] - 上述业务的准备金风险因子从0.605下调至0.545 [3] 对保险公司的要求与指导 - 要求保险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准确计量投资股票持仓时间,并持续提高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 [4] - 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偿付能力管理,准确计量各类风险资本要求,确保偿付能力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5] - 金融监管总局下一步将指导保险公司贯彻执行通知要求,推动其提高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并加强偿付能力管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