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控股股东拟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至2030年底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延期 - 连云港控股股东港口集团拟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期限从原定的2025年底延长至2030年底 [1] - 该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联股东港口集团需回避表决 [1] - 公司董事会已于12月5日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 [1] 承诺背景与现状 - 港口集团于2020年12月作出承诺 计划在2025年底前将满足条件的泊位资产注入连云港 [1] - 截至目前 连云港新圩港等公司或相关泊位资产尚未满足注入条件 [1] 延期影响评估 - 公司认为此次承诺期限延长符合相关规定 [1] - 公司评估该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1] - 公司评估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