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下调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丨和讯2025年会
搜狐财经·2025-12-05 16:47

核心政策调整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 旨在发挥保险资金作为耐心资本的优势 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并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 [1] 权益投资风险因子调整 - 对持仓时间超过三年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及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 其风险因子从0.3下调至0.27 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六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 [3] - 对持仓时间超过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 其风险因子从0.4下调至0.36 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四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 [3] 出口信用保险业务风险因子调整 - 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从0.467下调至0.42 [4] - 上述业务的准备金风险因子从0.605下调至0.545 [4] 对保险公司的管理要求 - 要求保险公司完善内部控制 准确计量投资股票持仓时间 持续提高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 [4] - 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偿付能力管理 准确计量各类风险资本要求 确保各项偿付能力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4] - 金融监管总局下一步将指导保险公司贯彻执行通知要求 推动其提高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并加强偿付能力管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