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利好!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新规来了
中国基金报·2025-12-05 20:35

政策核心内容 - 深圳市发布新版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 将于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 旨在通过系列便民举措优化政策 加大支持职工购房与租房力度 惠及更多缴存职工 [1] 购房支持政策优化 - 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 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住房 在未全额支付首付款前可提取公积金筹集首付款 家庭有1套住房可全额提取账户余额 有2套住房可提取账户余额的60% 提取额不超过未支付的首付款 [3] - 支持“既提又贷” 为筹集首付款提取的公积金仍可计入账户余额 用于计算申请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 例如账户余额10万元全额提取后 仍可按16倍计算最高160万元贷款额度 并可实现提取与贷款“一次申请 并联办理” [3] - 延长购房提取等申请时限 将购房提取 更新改造老旧住房提取的申请时限由3年延长至5年 [4] - 新增购房税款提取 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 可提取公积金支付契税等税款 提取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税款金额 需在税票开具后5年内申请 [4] - 新增异地购房还贷提取 将购房还贷提取支持范围从本市扩展至全国 职工偿还全国范围内首套或第二套住房贷款本息可申请提取 家庭有1套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为月实际还贷额 有2套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为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不超过月实际还贷额 [4] 租房支持政策优化 - 增设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调整机制 在保留每月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65%的常态化额度基础上 明确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可另行规定额度标准 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 本市无房职工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提高至当月应缴存额的80% [6] - 扩大租房提取倾斜政策支持范围 针对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无房职工家庭租房 取消原“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限制 继续支持其按月应缴存额的100%或实际月租金提取 针对承租本市保障类住房职工 新增支持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无房职工家庭按实际月租金提取 [6] 其他住房消费支持 - 加大对参与老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职工的支持力度 新增自筹资金更新改造老旧住房提取 既有住宅加装或更换老旧电梯提取 回迁增加面积住房提取3种提取业务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