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来了,12月15日起施行
证券时报·2025-12-05 22:28

此外,提取新规提出新增购房税款提取,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深圳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可申请提取 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契税等购房税款,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缴纳税款金额。提取新规还新增异地购房 还贷提取,将购房还贷提取支持范围从深圳市扩展至全国,职工及家庭成员偿还全国范围内首套或第二 套住房贷款本息时,可以申请购房还贷提取。 在租房提取方面,提取新规增设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调整机制,重点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职工、承租保障 类住房职工的支持力度。提取新规在保留租房提取常态化额度——每月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 基础上,增设阶段性调整机制,明确深圳市人民政府或其相关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可另行规 定租房提取额度标准。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深圳 市无房职工提取该期间内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额从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阶段性 提高至80%。"常态化+阶段性"的灵活模式,既保障了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也为灵活应对阶段性需 求预留了调整空间。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出台。 12月5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