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作为耐心资本的优势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
证券日报·2025-12-06 00:31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通过下调特定投资的风险因子,旨在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引导保险资金发挥耐心资本优势,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1] 风险因子调整的具体内容 - 保险公司持仓超过三年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的风险因子从0.3下调至0.27,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六年加权平均确定 [1] - 保险公司持仓超过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的风险因子从0.4下调至0.36,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四年加权平均确定 [1] - 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从0.467下调至0.42,准备金风险因子从0.605下调至0.545 [1] 政策调整的目标与影响 - 对沪深300、中证红利低波动100及科创板股票风险因子进行差异化设置,旨在培育壮大耐心资本、支持科技创新 [2] - 调整出口信用保险相关风险因子,旨在引导保险公司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有效服务国家战略 [2] 持仓时间的计算方法 - 以科创板股票为例,持仓时间按先进先出原则,采用加权平均方式计算过去四年持仓时间,超过四年按四年计,持仓超过两年适用0.36的风险因子 [2] 对保险公司的要求与后续监管 - 要求保险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准确计量投资股票持仓时间,持续提高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 [3] - 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保险公司贯彻执行《通知》,推动其提高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加强偿付能力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