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家协会联合提示涉虚拟货币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 公众应守好“钱袋子” 远离虚拟货币
证券时报·2025-12-06 01:19
监管政策与定性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七家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 强调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不能作为货币在境内流通使用 [1] - 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协调机制会议 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要求继续坚持禁止性政策并持续打击 [1] - 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融资等活动涉嫌非法金融活动 [1] 对会员单位的要求 - 各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 [1] - 各会员单位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在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提供相关服务 [2] - 各会员单位应多方位开展虚拟货币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风险提示和警示教育 [2] 非法活动风险警示 - 近期虚拟货币相关概念快速升温 一些不法分子借机鼓吹交易炒作活动 [1] - 不法分子打着稳定币 空气币(如π币)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 "挖矿"的幌子开展非法集资 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 [1] - 不法分子使用虚拟货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 严重侵害社会公众财产安全 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 [1] 对社会公众的提示 - 社会公众要高度警惕各类形式的虚拟货币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业务活动 [1] - 社会公众应增强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 切勿参与虚拟货币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活动 [2] - 社会公众应警惕借虚拟货币"挖矿"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活动 远离相关活动以免卷入违法犯罪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