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 硕世生物实际控制人房永生、梁锡林、王国强于2025年12月5日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以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治理连续性 [1][2][6] 协议续签背景与历史 - 本次续签因2024年12月5日签署的协议已到期,旨在完善公司治理,保证经营连续性和稳定性,实现有效控制 [1] - 实际控制人通过多个持股平台控制公司股份:房永生与梁锡林通过绍兴闰康共同控制公司27.53%股权,通过泰州硕源和硕康共同控制3.81%股份;房永生通过泰州硕鑫、硕科、硕和控制0.90%股份;王国强直接持有公司8.73%股权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1] - 三人自公司上市前即签署协议,并已分别于2022年、2023年、2024年12月5日连续续签,本次为最新一次续签 [2] 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三方为房永生(甲方)、梁锡林(乙方)、王国强(丙方),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十二个月 [3][5] - 三方承诺作为一致行动人,在行使股东提案权、表决权、董事提名及选举,以及促使所能控制的董事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行动 [3] - 三方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行使董事提案权、表决权、提名权时也需保持一致行动 [3] - 协议明确三方自签署之日起共同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决策性事务上合作,并承诺遵守关于一致行动人的法律、法规及证监会规章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4] - 各方承诺在一致行动期间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4] 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续签后,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房永生、梁锡林、王国强 [6] - 续签有利于实现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6] - 公告指出,本次续签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