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家权威协会联合行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一律禁止
搜狐财经·2025-12-06 12:46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七家金融行业协会于12月5日联合发布风险提示,以“一律禁止”的强硬态度,全面禁止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旨在构建覆盖银行、证券、支付、互联网等领域的全链条监管网络,打击非法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2] 虚拟货币的危害与风险载体 - 空气币的传销式收割:以π币为例,其通过多级分销体系诱导参与者“拉人头”,形成典型传销模式;2025年7月,Pi Network核心团队被曝抛售1200万枚π币套现80亿美元跑路;国内江苏一涉案团伙金额超2亿元 [3] - 稳定币的非法资金通道风险:稳定币因无法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要求,已成为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的工具;例如2020年GUCS虚拟币案导致2.9万投资者损失超17亿元 [4] - RWA代币的诈骗风险: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存在虚假资产、经营失败、投机炒作三重风险;不法分子将劣质资产包装成“高收益代币”通过境外平台向境内兜售诈骗 [4] - 对金融秩序的冲击:虚拟货币的匿名性、跨境性冲击货币主权与金融监管;其价格脱离实体经济,2023年比特币单月最大跌幅达30%;“挖矿”活动高耗能,与“双碳”目标相悖,并可能挤占实体经济金融资源 [4] 全链条监管的具体措施与责任边界 - 银行与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信贷支持等任何金融服务,需强化客户尽职调查并报告可疑交易;此举旨在切断资金流通渠道,此前欧比特平台诈骗案利用第三方支付通道转移4.6亿元资金难以追回 [6] - 证券、基金、期货等机构:严禁为虚拟货币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发行、交易、代销等服务,堵住其向正规金融市场渗透的路径,终结“区块链基金”等擦边球行为 [6] - 互联网平台: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营销宣传、技术接口等服务,需全面排查平台内违规信息,以压缩π币、GUCS等骗局通过社交平台、短视频渠道的传播空间 [6] - 境外机构境内业务:境外虚拟货币服务提供商向境内展业、其境内工作人员及协助者都将被依法追责,构建“境内外一体化”防控体系,回应借境外牌照规避监管的行为 [7] 联合监管背后的逻辑与影响 - 监管协同应对风险跨界:虚拟货币风险涉及资金流转(银行支付)、宣传扩散(互联网平台)、产品伪装(证券领域),七家协会同步行动形成“资金—流量—产品”全链条管控,避免单一行业监管的空白与碎片化 [8] - 明确市场预期与引导认知:“一律禁止”的明确态度打破了投资者对“合规幻想”或“政策默许”的误解,清晰传递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无任何合规空间的信号,有助于纠正市场认知,遏制投机风气 [8] - 提供公众风险识别指南:虚拟货币骗局通常具备三大特征:承诺“稳赚不赔”“零成本高回报”、要求“拉人头赚佣金”的传销模式、以“境外合规”“技术创新”为幌子包装;公众需知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损失自行承担 [9] - 划定技术创新边界:监管并非否定区块链等技术,而是明确“技术创新不能突破法律底线”的原则,引导行业将技术应用于供应链金融、跨境支付等合规领域,实现去泡沫化的健康发展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