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入旧案 这家头部券商被11名投资者索赔

中信证券华南公司在本案中被列为37名被告之一。原告指控中信证券华南公司作为东旭光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违反了2014年修订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未能勤勉尽责,因此应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作者:胡群 封图:图虫创意 12月4日,中信证券(600030.SH)董事会发布公告,披露其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 讼的最新进展。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包括中信证券华南公司在内的复议申请,确定该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 目前,案件原告为11名投资者,合计诉讼请求金额为人民币1,828,167.34元。公告指出,该案源于中信证券收购广州证券(华南公司前身)之前,后者作 为东旭光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主承销商的相关项目。中信证券在公告中表示,收购时已充分考虑相关潜在损失,预计本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无重 大影响。此案因适用代表人诉讼程序以及涉及头部券商子公司而受到市场关注。 本次诉讼源于已退市公司东旭光电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公告引述的起诉状内容,东旭光电涉嫌在2015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