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预重整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桑 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转发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决定书》((2025) 京01破510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3日作出(2024)京01破申425号决定书,决定对北京桑德环境工 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工程)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桑德工程预重整期间的 临时管理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8日作出(2024)京01破申1172号决定书,决定对 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桑德集团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025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桑德工程、桑德集团的申请裁定对桑德工程、桑德集 团、林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