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寿险新余分公司被罚1万元:代理人管理不到位
新浪财经·2025-12-08 11:09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余监管分局于12月8日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1][2] - 处罚原因为代理人管理不到位 [1][2][3] 受罚主体与违规行为 - 受罚主体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王雅凤 [1][2][3]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代理人管理不到位 [2][3] 行政处罚具体内容 - 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万元 [1][2][3] - 对相关责任人王雅凤处以禁止进入保险业5年的处罚 [1][2][3] 监管机构信息 - 本次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余监管分局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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