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涉企趋利性执法:由问题整治向机制完善深化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2-08 13:40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 - 国务院常务会议于12月5日召开,听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并审议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2] 专项行动背景与意义 -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提振发展信心、稳定发展预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4] 专项行动已取得的成效 - 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和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得到有效纠治[4] - 今年1-8月,各地涉企行政检查数量同比普遍下降30%以上,与此同时,发现问题率平均提高16个百分点,表明行政检查的精准度和质效大幅提升[4] - 今年1-8月,有关部门依法查办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纠治执法不作为案件4400多件[4] - 司法部协调解决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指导各地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适用“轻微不罚”“首违不罚”,优化执法方式[4] 下一步工作方向与制度建设 - 国常会指出要聚焦重点难点、长效系统施治,推动由个案纠偏向类案规范、由问题整治向机制完善深化拓展[4] - 专家指出需通过制度建设,聚焦当前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的痛点与难点问题,构建全链条式监督体系,对职责分散、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加以规范,为企业减轻负担,增强企业投资信心[5] - 国常会指出要通过制定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进一步厘清执法权责边界,压实规范执法责任,对滥用职权、任性执法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5] - 专家认为制定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标志着我国行政执法监督实现从碎片化整治向系统性制度构建的跨越,是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有利于为企业安心开展经营活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