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黑龙江分公司收警示函 涉合规管理不到位等
经查,西南证券黑龙江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合规管理不到位,未有效落实员工在用手机报备 的公司制度要求,二是员工管理不到位,存在违反廉洁从业规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廉洁从业规定》第十条第六项。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证券期货经 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西南证券黑龙江分公司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西南证券黑龙江分公司应切实强化合规管理,做好合规教育、廉洁从业教 育,严守合规底线,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经查,黑龙江证监局发现刘利在西南证券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任职期间,未按公司要求报备本人 实际使用的手机号码、超额领取公司发放的绩效奖金。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