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证券厦门分公司被责令改正 为锦龙股份控股子公司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8日讯中国证监会网站近日披露了厦门证监局关于对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 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厦门证监局关于对苏晓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厦门证监局关于 对马敏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厦门证监局发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合规管控不到位,公司员工委托证券经纪人以 外的个人从事客户招揽活动,负责人规避内部管理规定借用经纪人名义挂靠客户获取业绩提成。上述情 形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八条第七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二十二条第二项、《证券公司和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的规定。 苏晓雷作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投资顾问,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从事客户招揽活 动,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 马敏华作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负责人,规避内部管理规定借用分公司经纪人名义挂靠客 户获取业绩提成,对员工存在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从事客户招揽的行为负有合规管理责任。上述 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