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财务表现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呈现先降后升趋势,分别为104,436.40万元、98,847.57万元、114,645.91万元和29,599.69万元 [1][6] - 最近三年归母净利润持续下滑,分别为4,528.31万元、3,770.78万元和2,613.59万元 [1][6] - 公司毛利率分别为12.61%、11.49%、12.61%和13.75%,持续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17.30%、17.48%、16.56%和16.36% [1][6] - 2024年与2022年毛利率相同均为12.61%,但2024年归母净利润相比2022年下降近2000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下降超过900万元 [1][6] 毛利率低于同行业的原因 - 可比公司五洲新春的轴承产品产业链更长,延伸至轴承成品,产品附加值更高,且其产能及销量规模更大,拉低了单位产品成本 [2][7] - 可比公司力星股份是国内精密轴承钢球领域的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连续多年排名国内前列,议价权相对更高 [2][7] -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产品在具体规格型号、应用领域、客户结构等方面存在不同,产品结构差异导致毛利率存在差异 [2][7] 毛利率变动趋势分析 - 2023年度毛利率下滑至11.49%,主要因新厂房设备投产叠加下游需求下降导致销量减少,制造费用大幅增长,同时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将部分质量保证费用从销售费用调整至主营业务成本 [2][7] - 2024年度毛利率回升至12.61%,主要因下游需求恢复、产能释放导致单位制造费用下降,且产品调价存在滞后,单位售价未与材料成本同比例下降,产品价差增加 [2][7] - 2025年1-6月毛利率进一步上升至13.75%,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五洲新春轴承产品、力星股份主营业务毛利率的上升趋势一致 [2][8] 会计准则影响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4][9] - 执行该解释时,原计入销售费用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需调整至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并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5][10]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计入“营业成本”,而非“销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