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司战略与资本运作 - 公司计划使用H股募集资金向境外全资子公司CIG美国增资10,000万美元(按2025年12月5日汇率中间价换算约70,749万元人民币),以落实H股招股说明书中“加强研发投入、扩大生产能力、拓展全球市场”的战略规划 [2][3][15] - 本次增资是公司完善全球业务布局、巩固国际市场竞争力举措的一部分,资金将专项用于采购设备扩张产能、提升海外研发、加大市场营销、战略性采购关键元器件、参与产业链协同及补充运营资金 [3][4][13] - 公司同时计划使用H股募集资金共计40,000万元人民币,通过受让份额及新增认缴方式投资于一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旨在加强对光器件、芯片及核心IC企业的布局,提升技术能力和供应链韧性 [25][29][30] 投资标的与资金用途 - 增资标的CIG美国是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核心业务涵盖电信、数通和企业网络终端设备及高速光模块产品的研发、采购与销售,是公司拓展全球市场、实现本地化研发与交付的核心平台 [7] - 对CIG美国的增资资金将具体用于支持其在马来西亚、墨西哥及美国的产能扩张计划,提升全球生产交付能力,并为本地化研发及市场拓展提供资金支持 [15] - 公司投资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SPV)认缴总额将变更为40,001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99.9975%,该基金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投资范围聚焦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先进制造及信息技术行业,重点布局光器件、芯片及核心IC领域 [29][31][49] 交易审批与执行 - 向CIG美国增资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但尚需履行中国行政机关关于资金出境及对外投资的相关批准、备案手续 [5][6] - 董事会已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Gerald G Wong先生全权处理增资相关事宜,包括办理审批手续、协调资金交割等 [6][23] - 投资基金份额受让与认购事项也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合伙企业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25][29][32] 财务与公司治理影响 - 对CIG美国增资后,公司对其累计投入资金将达142,000,010美元,此举将大幅增强CIG美国的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并推动其资产负债率显著下降 [12][15] - 增资资金来源于H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招股说明书披露计划,增资后CIG美国仍为全资子公司,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也不会对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0][15][16] - 两项投资均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不会新增关联交易或导致同业竞争 [6][29][33] 基金治理与运营安排 - 投资基金的管理费在投资期为每年2%,退出期减半至每年1%,延长期不收取,利润分配在返还合伙人实缴出资后,剩余部分先按8%年化门槛收益分配,再有余额则按管理人20%、合伙人80%的比例分配 [40][43] - 公司作为持有99.9975%份额的有限合伙人,有权委派1名委员进入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对关联交易享有特殊知情权与提出异议的权利 [36][56] - 基金存续期为7年(3年投资期,4年退出期),可延长2年,投资退出实行“即退即分”,回收资金到位后30个工作日内向合伙人分配 [5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