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个人养老金制度作为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22年试点以来取得明显成效,产品不断丰富并为投资者创造收益,但存在“开户热、缴费冷”、投资者认知不足及产品同质化等问题,未来需从丰富产品供给、加强投资者教育和完善制度规定三方面推进其更好发展 [1][2][3][4] 制度发展现状与成效 - 个人养老金制度于2022年11月25日在36个先行城市(地区)落地,并于2024年12月15日在全国实施 [1] - 截至2025年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金融产品总数达1245只,其中储蓄类466只、保险类437只、基金类305只、理财类37只 [1] - 个人养老金基金规模增长迅速,截至2025年9月底达151亿元,较2022年底增长655%,且超过95%的基金产品自成立以来实现正收益 [1] - 制度优化持续推进,2024年12月人社部等五部委发布通知,从优化产品供给、完善领取条件等方面进行完善 [2] - 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已通知,将储蓄国债(电子式)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自2026年6月起实施 [2] 制度实施的积极意义 - 推动公众养老理念从储蓄养老逐步转向投资养老 [2] - 帮助降低对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的过度依赖,丰富居民养老资产积累 [2] - 有助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并为资本市场带来长期资金 [2] - 金融机构在服务过程中积累了产品创新和服务的经验 [2] 当前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 存在“开户热、缴费冷”现象,实际缴费投资者比例较低,且户均缴费额度远低于每年12000元的上限 [3] - 广大居民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认知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3] - 部分投资者开户缴费后仅存款,不进行基金、保险、理财等投资,缺乏正确投资理念 [3] - 个人养老金产品供给同质化明显,难以满足投资者的差异化投资需求 [3] 未来发展建议:丰富产品供给 - 需对金融产品进行差异化创新,针对不同年龄、风险偏好群体设计不同产品 [3] - 建议按照市场化原则扩大投资范围,如增加权益类资产投资占比,纳入黄金等贵金属作为投资标的,以提升预期收益 [3] - 应加快探索默认投资服务,以减少投资者决策成本 [3] 未来发展建议:加强投资者教育 - 需引导居民认识到个人养老金采用市场化运营,个人可自愿参加 [4] - 应推动养老理念从储蓄养老尽快转向投资养老,通过金融资产增值丰富养老储备 [4] - 需教育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长期收益的理念进行个人养老金投资 [4] - 政府和金融机构在宣导制度的同时,需采取措施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 未来发展建议:完善制度规定 - 可考虑进一步优化税收政策,例如针对中低收入群体探索领取时免税的税优机制,或对缴费时收入较低的群体在领取时免税 [4] - 建议提高年度缴存上限,为有缴存意愿的群体提供更大选择空间 [4] - 应探索个人养老金账户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机制,打通资金流动壁垒 [4] - 需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尽快向县域、农村地区延伸,提升制度普惠性 [4] - 应规范金融机构市场竞争行为,减少或杜绝“内卷式”竞争 [4]
【关注“十五五”规划】 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更好发展
证券时报·2025-12-09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