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奶粉横行,平台难辞其咎
新华日报·2025-12-09 05:10
案件核心事实 - 河南省中牟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冒奶粉案 涉案金额达650余万元[1] - 犯罪嫌疑人使用麦芽糊精、固体饮料和乳味料粉混合 并添加工业香精 仿冒牛奶、羊奶、骆驼奶等14种进口奶粉[1] - 假冒奶粉单罐成本仅2至4元 平台售价却达30至88元 利润率超过10倍[1] - 产品经检测不含奶 蛋白质、脂肪、钙等营养成分含量几乎为零 不符合国家标准中乳固体含量不低于70%的规定[1] - 3名主犯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 销售渠道与消费者影响 - 假冒奶粉通过各大电商平台和视频号进行销售 销售区域几乎覆盖全国各省[1] - 婴幼儿是奶粉主要使用群体 食用此类产品可能导致营养不良、发育迟缓甚至器官损伤[1] - 部分商家和营销主播利用消费者追求价廉物美的心理 通过水军刷单和虚假宣传坑骗辨别能力有限的消费者[2] 平台监管责任与行业问题 - 食品安全法规定电商平台对平台内食品经营者负有实名登记和许可证审查义务 发现违法经营须立即停止服务并报告[2] - 在此案中 假奶粉能在各电商平台持续销售 即便有消费者在评论区留言反映异常也未影响商品继续售卖[2] - 在电商平台竞争加剧背景下 不少平台为吸引商家入驻而降低入驻条件及资质审查标准[2] - 监管宽松导致不法商家在一个平台被关店后 可轻松换驻其他平台或换个“马甲”卷土重来[2] 后续待澄清事项 - 公众关心被假冒的具体品牌、售卖假奶粉的平台与店铺、售出假奶粉是否召回以及售假商家有无赔偿等问题[2] - 有关部门与涉事平台需尽快就上述问题向公众给出交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