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金融产品供给 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更好发展
证券时报·2025-12-09 08:31

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现状与成效 - 个人养老金制度于2022年11月25日在36个先行城市落地,并于2024年12月15日在全国实施,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6] - 截至2025年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金融产品总数达1245只,其中储蓄类466只、保险类437只、基金类305只、理财类37只,产品供给不断丰富 [1][6] - 个人养老金基金规模增长迅速,截至2025年9月底达151亿元,较2022年底增长655%,且超过95%的基金产品自成立以来实现正收益 [1][6] 制度优化与积极意义 - 2024年12月,人社部等五部委发布通知,从优化产品供给、完善领取条件等方面对制度进行完善,以增强操作性并吸引投资者 [2][7] - 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已通知,自2026年6月起将储蓄国债(电子式)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以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 [2][7] - 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公众养老理念从储蓄养老转向投资养老,降低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过度依赖,并为资本市场带来长期资金 [2][7] 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 存在“开户热、缴费冷”现象,实际缴费投资者比例较低,且户均缴费额度远低于每年12000元的上限 [3][8] - 部分投资者开户后仅存款,不进行基金、保险等投资,显示投资者认知和正确投资理念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3][8] - 个人养老金产品供给同质化明显,无法满足投资者差异化的投资需求 [3][8] 未来发展建议:产品供给与投资范围 - 需对金融产品进行差异化创新,针对不同年龄和风险偏好群体设计不同产品 [3][8] - 建议按市场化原则扩大投资范围,如增加权益类资产投资占比,并纳入黄金等贵金属作为投资标的,以提升预期收益 [3][8] - 应加快探索默认投资服务,以降低投资者的决策成本 [3][8] 未来发展建议:投资者教育与制度完善 - 需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居民认识个人养老金的市场化运营和长期投资属性,推动理念从储蓄养老转向投资养老 [4][9] - 在税收政策上可进一步优化,例如探索对中低收入群体在领取时免税的机制 [4][9] - 建议提高年度缴存上限,为有缴存意愿的群体提供更大选择空间 [4][9] - 应探索个人养老金账户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机制,并推动制度向县域和农村地区延伸以提升普惠性 [4][9] - 需规范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行为,减少或杜绝“内卷式”竞争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