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进展 - 投资者诉诺泰生物证券虚假陈述案正在持续推进中 原告代理律师表示正在分批代理投资者起诉公司[1][4] -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晚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其中查明了公司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1][4] 公司2021年年报虚假记载 - 2021年12月 公司向浙江华贝药业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持有许可人权益 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1][4] - 浙江华贝既不具备支付技术转让款的资金实力 也不具备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能力和销售渠道[1][4] - 同期 公司策划向浙江华贝增资 浙江华贝支付的技术转让款最终来自公司的增资款[1][4] - 该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 不应确认收入 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1][4] 公司公开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内容 - 2023年12月12日 公司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计划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400万元 期限6年[2][5] - 2023年12月21日 公司披露发行结果公告 共募集43,400万元[2][5] - 截至2025年4月24日 公司赎回可转债40,440张 “诺泰转债”累计转股4,299,560张 并于2025年4月25日摘牌[2][5] - 前述《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部分披露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 因2021年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导致该《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存在重大虚假内容[2][5] 投资者索赔相关信息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 暂定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23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 并在2024年10月23日收盘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进行索赔[3][6] -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 股票对账单(2022年4月1日至今)及联系方式等[3][6]
ST诺泰索赔持续推进 后续投资者仍可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