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规范存量PPP项目,部分转为政府投资项目
第一财经资讯·2025-12-09 16:08

文章核心观点 - 云南省出台具体方案以落实国务院指导意见 旨在通过全面摸底排查和分类施策 在2027年底前基本解决存量PPP项目突出问题 其存量项目投资额全国领先 该方案的核心策略包括将部分项目转化为政府投资 以及对其余项目进行风险分类管理 并辅以财政与金融支持 [1][2][7]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国务院于2023年构建PPP新机制 将范围缩窄至基于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模式 导致大量存量项目陷入困境 如面临融资困难 [1] - 2024年8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指导意见 旨在保障总投资额超10万亿元的存量PPP项目顺利建设和运营 [2] - 云南省方案目标为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一项目一策”台账 在2027年底前基本解决存量项目突出问题 [1] 云南省存量PPP项目规模 - “十三五”期间 云南省纳入全国PPP管理库项目513个 位居全国第6位 投资额13444.61亿元 位居全国第1位 [2] - 截至目前 云南省已进入中标阶段的存量PPP项目为614个 中标项目投资总额约1.68万亿元 [7] 主要解决策略:项目转化 - 对缺乏实质运营内容、无收益且公益性强的项目 经论证审计后可依法依规转化为政府直接投资项目 [3] - 转化时 政府向社会资本支付的价款原则上仅限于合理建设成本 需调整施工利润、补贴和回报率 不得安排固定回报 [3] - 支付价款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分期支付 资金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行业专项资金及本级财政预算等优先保障 [3] - 要求从严控制项目转化 杜绝简单将收入较低项目转化 并需确保公共服务供给不间断 [3] 主要解决策略:风险分类管理 - 对具备PPP模式核心要素的存量项目 开展动态风险评估 排查建设、合同履约等关键环节风险 [4] - 根据风险程度进行分类标识 建立分类管理台账 编制“一项目一策”处理方案并明确时间表 [4] 财政支持措施 - 要求各级政府将运营补贴等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 不得挪用相关预算资金 [5] - 符合条件的在建项目可按程序使用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等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成本中的政府支出 [5] - 已运营项目可使用相关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有序处理社会资本方垫付的建设成本 [5] 金融与社会资本方责任 - 云南省财政厅牵头建立政银协调机制 推动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存量项目贷款降息、展期 [7] - 要求社会资本方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合理压减运营成本 [7] - 国有企业作为社会资本方应发挥示范作用 合理降低回报预期 协助政府压降支出责任 [7]